搜索
Younglau 发表于 2013-10-2 22:38:25 943 浏览 3 回复

这是以前搜狐新闻上的一篇刘集办公楼的报到,现在只能看到百度快照了。

http://cache.baiducontent.com/c? ... F&qid=&p1=6这是百度快照,至于原新闻为什么看不到了,大家想想就该知道了。

评分

参与人数 1 +1 收起 理由
系统奖励 + 1 发帖收益,回帖人越多收益越高

查看全部评分

匿名
匿名  发表于 2013-10-3 09:47:45
   江苏经济洼地宿迁超常规发展“后发快进”态势强劲,从1996年建市到2013年,短短16年,这座江苏省最年轻的地级市实现了跨越式快速崛起,得益于宿迁发展模式,其实质就是以超常规硬措施,推进地方经济跨越式大发展。
  近来,宿迁市泗阳县因“丁家沟事件" ,泗阳安监局官员李晓斌诱奸高二少女事件”遭遇媒体频频曝光后,不但不反思,其多样性违规现象愈演愈烈。以南刘集乡为代表的典型违法“叫板”国家新政建设豪华办公楼,该项目虽然与国家政策相违背,属于禁止类项目,但南刘集乡均能在众目睽睽之下建成和使用,经新闻媒体多次曝光后,不但没有得到有效整改,反而是历经曝光的洗礼,违建更加坚强,从而留下诸多“烂尾新闻”。我们姑且把泗阳县南刘集乡“顶风叫板建豪华办公楼”称之为“宿迁发展模式”中的另类――泗阳“烂尾新闻”现象。
  当年宿迁的“超常规硬措施”并非撞红线,甚至触及法律政策的高压线。而如今,在该市泗阳县这片热土上,这种模式实践过程中的,一些明显与政策相违背的实践做法,从某种意义上讲说是“冒天下之大不韪”的项目,进而产生的泗阳县“烂尾新闻”现象,正使“宿迁模式”正再受关注和质疑,并与之渐行渐远。
从今天起,本报记者将陆续发文,就宿迁市泗阳县发展过程中的出现的“南刘集乡顶风叫板建豪华办公楼”现象进行剖析与探讨。

     
               图为【讨薪农民工在泗阳县南刘集乡政府大门口】

   
                 图为【新落成的泗阳县南刘集乡政府大楼】

      
图为【南刘集乡政府一楼大厅】
  3月17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后的记者见面会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提出了新一届政府的“约法三章”:本届政府内,政府性的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
  5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再次发出通知,对修建政府性楼堂馆所情况开展清理检查。
    7月2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明确提出5年内,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包括停止新建、扩建、迁建、购置楼堂馆所;严禁以“学院”“中心”等名义建设楼堂馆所;对于已批准但尚未开工建设的楼堂馆所项目,一律停建。此外,通知特别强调严禁以建技术业务用房名义搭车新建楼堂馆所,严禁改变技术业务用房用途。
然而,宿迁市泗阳县政府机关违规修建办公楼等楼堂馆所现象在近年来有所抬头,且有愈演愈烈之势。

                图为【南刘集乡政府新建大楼内部】
     
                    图为【楼内整理工程尚未完成】
     

                    图为【办公室内超大平方工作面积】
   
    8月19日,记者来到泗阳县南刘集乡,在解放路的不远处,一眼就能看见一座气派的建筑。当地村民告诉记者,这正是刚刚投入使用的乡政府办公大楼。登上长长的阶梯,干净敞亮的门厅印入眼帘。记者一探究竟,大楼里面都是已装修的办公室,还不时的散发出浓浓的油漆味,门上大都挂上了招商办、环保、科教等部门的门牌。步入其间,摆放整齐的桌椅赫然在目,各部门工作人员正常办公。
据了解,乡政府豪华办公楼于去年5月份开始建设,而于今年5月份正式投入使用。在走访过程中记者发现,尽管乡政府已经进驻办公,但大楼内部分区域仍属于整理装修阶段,这一进驻可谓是“迫不及待”。
  宣传委员张萍告诉记者,南刘集乡一直使用危旧房屋办公,财政收入也是非常紧张,所以领导班子通过研究决定新建办公大楼,有审批手续。
被问及是否知道中央的八项规定,宣传委员张萍回答道:“当然知道,而且镇里还组织学习过”。而当记者提出查看大楼审批等相关文件的请求,宣委称:手续都在县政府,如果想看可以自己去查阅。
记者继续问她,你的办公室有多少平方,此时宣委已经避而不答。一再告诉记者“她只能说这么多”,并以下午有事借故离开。
南刘集乡位于泗阳县城北郊,距县城主城区10公里左右。乡域面积67.3平方公里,户籍人口3.85万,辖9个行政村。由于经济发展较为迟缓,财政收入紧张,常年顶着“贫困乡镇”的帽子。可就是这样一个乡镇,如今建立起豪华办公大楼,实在令人匪夷所思。
截止到记者发稿, 关于政府大楼的建设、使用情况,南刘集乡政府方面依旧“三缄其口”,更未见相关手续。【中国信息报 记者 王新忠】

评分

参与人数 1 +1 收起 理由
系统奖励 + 1 乐于助人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点赞

使用道具 举报

过来人 发表于 2013-10-7 07:24:20
不错不错.,..我喜欢  
回复 点赞

使用道具 举报

泗阳小丫头 发表于 2013-10-7 07:24:20
呵呵,找个机会...  
回复 点赞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登录或注册

关于我们

关于我们

关于我们

关于我们

关于我们

关于我们

微信公众号

群号652692981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