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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之妖妖 发表于 2009-4-27 12:20:56 19691 浏览 40 回复

写在七年之痒

首先我要说:这是原创哦,请求版主给予加精o
都说会有7年之痒。
围成,在我的理解之下是把两个相爱的人围在了一起。
你想跳出去,你想冲出去,或者你想偷偷的出去换换空气。。。
但是跑了一圈还在里边,就如孙悟空翻了个跟斗,以为已经出了如来的掌。
撒了泡尿,做了个记号。。。又回到原位了。
当你踏出这个围成,你又进了另外一个围成。
何苦!?
我相信自己选择的婚姻,我要把婚姻经营的很顺利。
如果可能经营的完美些再完美些。
也许我的婚姻当中,我爱的更加多点。
但是我相信,老公如果不爱,就不会踏进我的城。
所以自己要坚信和捍卫自己的婚姻。
我一直认为,人的内心深处是有一个自己难以忘怀的人。
终极的完美情人。
有真实的。有自己虚构的。有自己理想化的。。。
每个人的心里总有一段故事,总有一个心中情人。
藏在自己的心里,放在自己的梦里。
那你就不要去深究,因为那个人是虚幻的或者是过去式的。
你不必在意,也不必自寻烦恼,让自己深陷矛盾痛苦之中。
婚姻随着信息技术,通讯技术的发展也在发展。。。
所以,要记得不要去翻阅对方的手机,QQ ,MSN,
不要去打听他身边朋友的情况,不要向他父母诉苦。
因为他/她是他们的子女。。。你永远只是配偶。
在寒冷的晚上煲一份暖暖的汤品。
在炎热的夏日冻上一份清爽的甜品。
在敏感的春季,准备一份祛湿的补品。
在凉爽的秋季,收拾一份美好的心情给他。
一年四季有你的关怀相伴,说到底,婚姻就是有个伴。
爱是需要言语表达的,爱是需要行动表示的。
忙碌了一天,开着暖暖的灯光。
躺在床上,两人十指相扣,轻轻的。。融融的。。交谈点白天的事情。
或者说点忙碌时候没想到说的事情。。。
善待自己,善待对方。就是善待婚姻。
婚姻从爱 到关怀,到老来伴。
希望能走过人生的一辈子。

我希望能度过N个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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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石叶老六 发表于 2009-4-27 12:52:50
加精找花姐...

细细的看了一遍..做的很极品..

妖姐肯定会幸福到钻石婚...4200751510472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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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逃之妖妖 发表于 2009-4-27 14:01:29
呵呵,谢了,花姐姐如果给我加精就更好了,这可是费我一晚上的脑汁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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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逃之妖妖 发表于 2009-4-27 14:13:35
谢谢花姐姐,给我加了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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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逃之妖妖 发表于 2009-4-27 14:25:40
本帖最后由 逃之妖妖 于 2009-4-27 14:28 编辑

谢谢凡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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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岚 发表于 2009-4-27 14:33:32
  楼主的帖子实在是写得太好了。文笔流畅,修辞得体,深得魏晋诸朝遗风,更将唐风宋骨发扬得入木三分,能在有生之年看见楼主的这个帖子。实在是我三生之幸啊。看完楼主的这个帖子之后,我竟产生出一种无以名之的悲痛感--啊,这么好的帖子,如果将来我再也看不到了,那我该怎么办?那我该怎么办?直到我毫不犹豫地把楼主的这个帖子收藏了,我内心的那种激动才逐渐平静下来。可是我立刻想到,这么好的帖子,倘若别人看不到,那么不是浪费楼主的心血吗?经过痛苦的思想斗争,我终于下定决心,牺牲小我,奉献大我。我要拿出这帖子奉献给世人赏阅,我要把这个帖子一直往上顶,往上顶!顶到所有人都看到为止!
  在遇到你之前,我对人世间是否有真正的圣人是怀疑的;而现在,我终于相信了!我曾经忘情于两汉的歌赋,我曾经惊讶于李杜的诗才,我曾经流连于宋元的词曲。但现在,我才知道我有多么浅薄!
  楼主,你的高尚情操太让人感动了。在现在这样一个物欲横流的金钱社会里,竟然还能见到楼主这样的性情中人,无疑是我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让我深深感受到了人性的伟大。楼主的帖子,就好比黑暗中刺裂夜空的闪电,又好比撕开乌云的阳光,一瞬间就让我如饮甘露,让我明白了永恒的真理在这个世界上是真实存在着的。只有楼主这样具备广阔胸怀和完整知识体系的人,才能作为这真理的惟一引言者。看了楼主的帖子,我陷入了严肃的思考中。我认为,如果不把楼主的帖子顶上去,就是对真理的一种背叛,就是对谬论的极大妥协。因此,我决定义无返顾地顶了!
  说得好啊!我在西楚社区打滚这么多年,所谓阅人无数,就算没有见过猪走路,也总明白猪肉是啥味道的。一看到楼主的气势,我就觉得楼主同在社区里灌水的那帮小混混有着本质的差别!那忧郁的语调,那熟悉的签名,还有字里行间高屋建瓴的辞藻。没用的,楼主,就算你怎么换马甲都是没有用的,你的亿万拥戴者早已经把你认出来了,你一定就是传说中的最强ID。自从社区改版之后,我就已经心灰意冷,对社区也没抱什么希望了,传说已经幻灭,神话已经终结,留在社区还有什么意思?没想到,没想到,今天可以再睹楼主的风范,我激动得忍不住就在屏幕前流下了眼泪。是啊,只要在楼主的带领下,社区就有希望了。我的内心再一次沸腾了,我胸腔里的血再一次燃烧了。楼主的几句话虽然简单,却概括扼要,一语道出了我们苦想多年仍不可解的几个重大问题的根本。楼主就好比社区的明灯,楼主就好比社区的方向,楼主就好比社区的栋梁。有楼主在,社区的明天必将更好!
  大师的话真如“大音希声扫阴翳”,犹如“拨开云雾见青天”,使我等网民看到了希望,看到了未来!晴天霹雳、醍醐灌顶或许不足以形容大师文章的万一;巫山行云、长江流水更难以比拟大师的文才!黄钟大吕,振聋发聩!你烛照天下,明见万里;雨露苍生,泽被万方!透过你深邃的文字,我仿佛看到了你鹰视狼顾、龙行虎步的伟岸英姿;仿佛看到了你手执如椽大笔、写天下文章的智慧神态;仿佛看见了你按剑四顾、指点江山的英武气概!
  逐字逐句地看完这个帖子以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震撼啊!为什么会有如此好的帖子!我纵横网络BBS多年,自以为再也不会有任何帖子能打动我,没想到今天看到了如此精妙绝伦的这样一篇帖子!楼主,是你让我深深地理解了“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这句话。谢谢侬!在看完这帖子以后,我没有立即回复,因为我生怕我庸俗不堪的回复会玷污了这网上少有的帖子。但是我还是回复了,因为觉得如果不能在如此精彩的帖子后面留下自己的网名,那我死也不会瞑目的!能够在如此精彩的帖子后面留下自己的网名是多么骄傲的一件事啊!楼主,请原谅我的自私!我知道无论用多么华丽的辞藻来形容楼主您帖子的精彩程度都是不够的,都是虚伪的,所以我只想说一句:您的帖子太好看了!我愿意一辈子看下去!这篇帖子构思新颖,题材独具匠心,段落清晰,情节诡异,跌宕起伏,主线分明,引人入胜,平淡中显示出不凡的文学功底,可谓是字字珠玑,句句经典,是我辈应当学习之典范。正所谓:“一马奔腾,射雕引弓,天地都在我心中!”楼主真不愧为无厘界新一代的开山怪!本来我已经对这个社区失望了,觉得这个社区没有前途了,心里充满了悲哀。但是看了你的这个帖子,又让我对社区产生了希望。是你让我的心里重新燃起希望之火,是你让我的心死灰复燃,是你拯救了我一颗拔凉拔凉的心!本来我决定不在社区回任何帖子了,但是看了你的帖子,我告诉自己这个帖子是一定要回的!这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好贴啊!苍天有眼啊,让我在有生之年得以观得如此精彩绝伦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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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逃之妖妖 发表于 2009-4-27 14:52:26
晓岚版主,我真的看完你的回复,傻了。。。你对我给予那么高的评价我真的担当不起的,首先我声明的是:我文采不是好,说话可能过于生活和俗气,全是家庭之内的繁琐话语,我自认为它已经很苍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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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石叶老六 发表于 2009-4-27 15:06:43
  楼主的帖子实在是写得太好了。文笔流畅,修辞得体,深得魏晋诸朝遗风,更将唐风宋骨发扬得入木三分,能在有生之年看见楼主的这个帖子。实在是我三生之幸啊。看完楼主的这个帖子之后,我竟产生出一种无以名之的悲 ...
晓岚 发表于 2009-4-27 14:33


鄙视...Ctrl+V...4200752923172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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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逃之妖妖 发表于 2009-4-27 16:14:52
20094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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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酷影视 发表于 2009-4-27 17:04:12
看了,好帖,精彩!
是经历、思考、感悟?
找到痒处就需搔到痒处。
的确,婚姻是需要经营的。
真心地希望你,
相信自己选择的婚姻,
要把婚姻经营的很顺利。
如果可能经营的完美些再完美些。

祝工作开心、婚姻幸福、生活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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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逃之妖妖 发表于 2009-4-27 17:39:28
看了,好帖,精彩!
是经历、思考、感悟?
找到痒处就需搔到痒处。
的确,婚姻是需要经营的。
真心地希望你,
相信自己选择的婚姻,
要把婚姻经营的很顺利。
如果可能经营的完美些再完美些。
祝工作开心、婚 ...
亦酷影视 发表于 2009-4-27 17:04
20095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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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倩晨 发表于 2009-4-27 20:13:05
晓岚 20094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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