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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ee 发表于 2015-6-4 11:19:00 239 浏览 0 回复

从一个举报帖来看看房地产开发中的行贿

        楼主也是建筑行业从业人员,因此对建筑行业算是比较了解。虽然目前房价处于一个平稳状态,但对于大部分不同消费者来说房价依然是过高。对于普通购房者来说不得不了解下当下房价的构成。城市房价(主要指买卖价格)主要是由九项因素构成的:土地取得费用、前期工程费、配套费、建筑安装工程费、管理费、销 售费、税费、利 息和利润。以上九项除了税费、利 息、利润是固定费率,其他各项,由于房地产开发周期较长,需历经规划审批、工程招标投标、工程建设、预售销 售等诸多环节,而几乎每个环节都有贿赂的影子。下面从一个举 报帖来揭开繁复的各种建筑开发手续费及招待费的冰山一角。原帖内容如下;
        成都市青白江区纪委监察局:
        我是青白江区“凤凰栖住宅小区开发工程”施工单位成都龙双建筑股份公司现场负责人黄基树, 电话:13551060260。该项目是由成都和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成都龙双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及成都丰硕达贸易有限公司联合开发的,在项目开发中,成都丰硕达贸易有限公司实际老板胡孝林动用项目资金向多家单位、个人行贿获取非法利益,现就相关情况进行举 报:
被举 报人:胡孝林 男 现住成都市八里小区怡福路丽景东城4栋3单元10楼1012号  系青白江区“凤凰栖住宅小区开发工程”合作开发方成都丰硕达贸易有限公司的实际老板。
        举 报的主要情况:
        1、  在凤凰栖住宅小区项目开发过程中,胡孝林办理和玺公司资质年审产生的所谓费用83.5万元(共有胡孝林签名收条、领条11张共计83.5万元),请检察机关对这80多万究竟化到哪里去了,送给了哪些人或单位,是否存在行贿、受贿犯罪进行调查。
        2、  胡孝林在处理供电局变配电安装工程产生的所谓费用就有22.2万元(共有胡孝林签名收条3张共计22.2万元),请检察机关对这20多万究竟化到哪里去了,送给了哪些人或单位,是否存在行贿、受贿犯罪进行调查。
        3、  胡孝林以在青白江区税务局某些领导办事方便为由,安排地 税局一工作人员(张立云)到和玺公司当顾问每月领工资,共计52000元。请检察机关对此事进行调查。
        4、  在凤凰栖住宅小区房屋修建过程中,胡孝林以在地 税局方面已实际花销65.332万元招待费(共有胡孝林签名的费用报销单9张共计65.332万元)要求在施工单位龙双公司凤凰栖住宅小区项目部报销,请检察机关对胡孝林这65.332万元招待费究竟招待了谁,否存在行贿的情况进行调查。
        5、   根据和玺公司财务提供的《胡总报销费用及办资质等无票 据支出明细》,在凤凰栖住宅小区项目开发过程中胡孝林支出共计1819875.00元,除了上述列举的几件事以外,胡孝林还在办理大产权中支出160000.00元,处理规划当中出现报建失误支出45000.00元及其他支出,请检察机关对这部分钱究竟花到哪里去了,送给了哪些人或单位,是否存在行贿、受贿犯罪进行调查。
        以上举 报内容涉及多家单位。且所涉及费用均超过正常费用很多倍,且主要理由均为”过节、团拜、以及关节打通、关系维护、办 理各 种审批手续”,请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对行贿受贿的歪风邪气进行严查并加以惩处。
如有需要,可以提供以上事件所涉及相关证据!

        举 报人:黄基树

          2015年5月4日
        虽然以上内容可能仅仅只是冰山一角,但从以上举 报内容中不难发现整个开发过程中的问题:房价为何如此之高,原来存在如此多的不透明开支。资质审批,某些涉及国家严格管理的专业比如水电、消防,办 理各种税务的过程中都会产生一些正常的费用。而最终这些费用必将反映在房价中。在此类非正常的招待费审批费用驱使下,某些部门受到“招待”后,必然会做出更大的让步,实际损害的却是购房者的利益。且在这个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其他的状况,比如侵占或者损坏他人利益之类。当然,举 报者所列举事情必须核实清楚是否真实,且我们相信目前这类行贿受贿行为始终都只是一小部分或者说数额不会这么巨大。但作为从业人员,对这种行业内不当之风实在是深恶痛绝,希望有关部门对此类行为能严加审查并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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